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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石莲子市场监管所加强辖区化妆品经营管理

食安山东网 2022/6/21 13:22:11 来源:食安山东网 作者:曹莹

  为加强化妆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化妆品规范化经营水平,守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根据县局通知要求,石莲子市场监管所对化妆品经营进行清单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近日,石莲子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理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清单。并在“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完善化妆品经营企业档案。将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监督管理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录入“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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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立完善化妆品企业档案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药监规[2020]3号)的工作要求,根据行政处罚行为记分、信用记分等内容,确定信用等级(A级诚信守法、B级轻微失信、C级一般失信、D级严重失信),在“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标注。对投诉举报、抽检检验不合格、化妆品不良反应风险信号等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实行重点监管,监管信息归入化妆品经营监管档案,并依法归集到“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

  加强化妆品经营信用监管,对正常经营的化妆品经营者,督促其签订《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承诺书》;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化妆品经营者,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化妆品经营者,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严重违法违规销售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及其他违反化妆品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化妆品经营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严格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处罚到人”相关规定,对严重违法违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止从业。(曹莹)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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