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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单位恢复堂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为规范有序恢复餐饮单位堂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做如下风险提示:
一、严格食品原料管理。在恢复堂食前应及时清点库存,全面清理过期、变质食材,严禁加工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严格环境清洁消杀。提供用餐服务前应对加工操作间、就餐场所、仓库、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杀,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防止细菌滋生。
三、严格设施设备管理。提前对食品冷冻、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锅灶、刀具、案板等炊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建议采用蒸煮方式消毒。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还要加强包装环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装车前后车厢内及运输容器的清洗消毒。
四、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按要求洗净、消毒,并做好保洁。初次使用前建议采用蒸煮方式彻底消毒。
五、严格规范加工制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物,确保熟食烧熟煮透,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六、严格冷链食品管理。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应进行明示,并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查验“冷链三证”,实施专区或分区存放,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
七、严格人员卫生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发热、腹泻等病症人员接触及加工食品。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
八、严格学生用餐管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提供用餐服务前要全面开展自查,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九、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以下等情形加大查处力度: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餐饮具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022年5月9日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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