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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扎实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近年来,“内部接待专用酒、某某机关特供酒、内供窖藏酒……”以“特供”“专供”等噱头冒充高品质白酒,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很多消费者被“特供”两字蒙住了眼,在华丽包装和“高大上”名头的蛊惑中落入了消费陷阱。“特供酒,‘特供’是瓶,‘捎带’着酒。”邹城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说。
今年4月以来,山东省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打规并举,扎实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落实见效,进一步净化酒类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私人订制酒’?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不是‘私人订制’,这是‘个人私制’。”邹城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检查酒类销售单位时说。
周密组织“一盘棋”协同推进。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专班、科室、监管所、大队”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和“大队、科室、监管所”联合执法工作模式,汇聚成握指成拳的工作合力。对外,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研判)会议,确立全市“特供酒”联合检查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双线结合“拉网式”排查整治。线上,充分运用广告监测五级贯通系统、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第三方广告监测等,开展实时检查监测,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是否存在“特供酒”线上销售,阻断“特供酒”线上销售渠道。线下,开展全市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拉网式”排查,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采购、销售“特供酒”,对违法线索迅速行动,依法调查,查实违法的依法严厉查处。
加大宣传“立体式”提醒引导。通过上门普法、召开约谈会、提供行政指导等方式,教育引导酒类生产、销售企业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将“特供酒”制售纳入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员监督内容,通过走访入户,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特供酒”相关投诉举报。通过网站发布、印发宣传资料、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购买“特供酒”,营造理性健康的酒类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家,对发现的2起白酒案件立案调查,没收“茅台内供酒”“私人定制酒”等违法生产销售白酒303箱、1144瓶,没收白酒灌装机2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弓少星 孟凡秀)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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